- 索 引 号: FJ00114-0605-2020-00188
- 文号: 闽人社函〔2020〕251号
- 发布机构: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- 生成日期: 2020-10-29
各设区市人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,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
一、选拔范围和对象
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在我省各企、事业单位(包括非公经济单位)中选拔。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、重大项目、重大工程,进一步聚焦
二、选拔条件
推荐人选除具备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严谨,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学术、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处于较高水平,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在
(一)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的,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有独创性,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,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。
(二)从事应用技术、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,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,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,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在工农业生产中,发挥专长,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,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,或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
(三)从事教育、教学工作的,其理论上有较深造诣,在实践中做出优良成绩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事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,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,并受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;从事普通基础教育工作,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、教材建设中成绩显著,并获省政府颁发的特级教师称号者。
(四)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,其成果有一定创见性,对学科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,取得较好社会效益,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。
三、选拔数量和程序
选拔数量:今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数量为
选拔程序: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组织实施。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,其中,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推荐。各设区市人社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、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,按程序推荐本地区、本部门人选。除涉密人员外,报送省人社厅前要进行公示,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,产生我省推荐人选,经社会公示、研究审核等程序后,报经省政府同意确认,公布入选人员名单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设区市、各部门(单位)于
(一)推荐报告
(二)业绩证明材料
(三)相关表格(含电子版,从省人社厅门户网专家工作处页面下载)。
各地、各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,把它作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严格组织实施。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核查确认,确保书面材料、电子数据准确无误。各类证书、获奖、论文等证明材料要加盖公章,如有造假,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。
联 系 人:苏思文 联系电话:
联系地址:福州市华林路
邮 编:
附件:
2.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0年10月29日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